寨子镇中心校出台《民办幼儿园暂行管理办法》
近日,为依法依规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教育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寨子镇中心校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幼儿教育实际,制定出台了《寨子镇中心校民办幼儿园暂行管理办法》,并组织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学习传达,对照自检,迅速整改,中心校在县教育局、镇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卫生、公安、物价、工商等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对民办幼儿教育的监管和指导,对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请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停止其招收新生的资格;对年检基本合格的幼儿园将限期整改,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