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江津区第一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学员的通知
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委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津教发〔2014〕67号)精神,我区评审确认了小学语文何德芬名师工作室、中学历史张志勇名师工作室、中学数学胡智名师工作室、中职专业教学刘钦平名师工作室。为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遴选名师工作室学员,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区小学语文、中学历史、中学数学、中职专业教学的学科教师或教研员,每个名师工作室拟遴选学员6-8人。
二、报名条件
参加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学员遴选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小学一级或中学二级或助理讲师级及其以上教师职称且参加过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含参加过“国培计划”120学时以上项目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教师)。
2. 主研或参研区级科研课题至少1项,并有1-2篇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含内刊)。
3. 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学员须在区教委或区教育学会组织的赛课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研究成果获区教委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学员获得过区县级及其以上教育科研成果或论文评选二等奖,技能教学能力较强,每两年到企业实践的时间不低于2个月,或有相关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4. 年龄在40岁以下。
中职专业教学名师工作室学员,所有中职专业学科教师或教研员均可申报。
三、名额分配
每个教管中心、直属校和委直属事业单位可以选择2个名师工作室各推荐学员1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可多推荐主持人所在学科学员,但不能超过学员总数的1/3(中职除外)。推荐中职专业教学名师工作室学员的单位可推荐2-3人。
四、遴选程序
(一)教师自荐。由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名师工作室学习的教师,填写《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学员申报表》(附件1)。任职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推荐意见,镇街学校向所在教管中心推荐,教管中心、直属校向相应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推荐。
(二)主持人初审。江津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初审后将推荐材料交名师工作室学员遴选专家组评审,统一填写《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学员推荐名册》(附件2)。
(三)专家评审。名师工作室学员遴选专家组先对上报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再遴选发展潜力突出的申请人进行答辩,最后综合评议择优推荐江津区第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学员名单。
(四)审核认定。专家组将江津区第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学员推荐名单上报区教委审核认定,由区教委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遴选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学员,是我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并按要求认真落实,确保将本地、本学校相关学科的优秀教师真正选拔推荐出来。
(二)严格程序。要坚持遴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加强对报名对象的思想水平、职业道德和发展潜力的全方位考核,特别是要切实抓好评议、考核、公示等重要环节,以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上报要求。申请材料需任职单位和教管中心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10月15日前将申请纸质材料(附件1所列材料)上报相应江津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电子文档发送至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小学语文何德芬名师工作室:
电话:13618221162 邮箱:5022847222@qq.com
中学历史张志勇名师工作室:
电话:18983846988 邮箱:437713843@qq.com
中学数学胡智名师工作室:
电话:13883965999 邮箱:jjzxhuzhi@163.com
中职专业教学刘钦平名师工作室:
电话:15123259467 邮箱:641327128@qq.com
附件:1. 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学员申报表
2. 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学员推荐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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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14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