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成为南京市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区
近期,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发文确定秦淮区为南京市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地区,作为试点区,秦淮区开展区管校用的原则是:一是坚持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秦淮区将在在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机制上进行探索创新。区编办、人社局在“核编核岗到校”基础上,对教育系统教师编制、岗位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区教育局在不超出编制和岗位总量的前提下,依据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学校办学规范和实际需求的变化,会同编制、人社部门制定并实施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计划。二是坚持编随人转、岗随人动。秦淮区将在教师编制和岗位总量内,建立“编随人转、岗随人动”的教师流动机制,由区编办、人社、教育等部门按照教师和校长交流计划调整相应学校人员的编制、岗位数和结构,保障教师流动的常态化,盘活教师资源,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三是坚持正向流动、均衡发展。秦淮区做好“区管校用”工作的统筹规划,引导、支持优秀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的正向流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制定教师正向流动的政策措施,并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解决交流教师的后顾之忧,引导和支持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四是坚持规范有序、平稳过渡。秦淮区将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妥善处理好教师流动、校长轮岗与稳定学校秩序、保持学校办学特色的关系。加强交流教师的培训与管理,增强其岗位适应能力,确保办学质量的提升。区管校用共分成三个阶段,一是启动阶段(2014年5月-2014年10月)开展调研及部门协调工作。二是探索阶段(2014年11月-2015年11月)逐步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三是推进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6月)总结试点区经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向全市推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