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新生入户通知
各系:
根据管辖派出所通知,请各系于10月8日至10月14日将2014级新生户口迁移手续和迁移学生名单及电子版以系为单位交保卫处。
要求:1.户籍迁移只限当年一次,过期按自愿放弃处理。
2.承德本地区交常住人口登记卡,外地区交户口迁移证。
3.将父母身份证号、职业用铅笔写于所交手续背面,并将一寸近期彩色照片贴在所交手续背面。
各系要高度重视,请务必按要求抓紧办理,注意不要漏收漏交,市公安局每年只批一次,过期不再补办。联系电话:2370053
电子版格式:
系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户籍迁出地
保 卫 处
201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