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粤府办[2011]173号)、《广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管理规定》以及《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培养与认定办法(修订稿)》(罗职院[2012]3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为我院进一步加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提供良好基础,我院将认定一批双师素质教师,现将方案中有关双师素质教师的要求发给各系、部,请各系、部按照双师素质教师所应具备的条件,认真组织本部门教师进行申报,行政部门人员均在教学系、部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师素质教师的条件。
“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或校内兼课人员:
(一)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中主持(或主要参与)过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二)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三)近五年中主持(或主要参与)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二、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部提交如下相关材料:
1.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表(附件1)(教师个人填写);
2.高校教师资格证、讲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复印件一式2份;
3.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等证书的复印件一式2份。
上述复印件一份随申报表装订,另一份由系部随汇总表(附件2)(教师个人填写,系部再汇总)提交。
(二)各系、部将本部门双师素质教师申报表(附件1)、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证书复印件汇总后,以系、部为单位报送。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表格发到rscszk666@163.com,表格可到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
(三)人事处初审材料;
(四)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认定我院双师素质教师;
(五)公示;
(六)学院发文公布我院的双师素质教师。
三、填表要求。
(一)关于申报表(附件1)“1、本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含行业特许资格证书及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的解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职业资格范围包括以下几大类:
1.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类。车工类、铣工类、磨工类、镗工类、组合机床操作工类、加工中心操作工类、铸造工类、锻造工类、焊工类、金属热处理工类、冷作钣金工类、装配钳工类、工具钳工类、锅炉设备装配工类、电机装配工类、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类、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类、电工仪器仪表转配工类、机修钳工类、汽车修理工类、摩托车维修工类、精密仪器仪表维修工类、锅炉设备安装工类、变电设备安装工类、维修电工类、计算机维修工类、音响调音员类、装饰装修工类、电气设备安装工类、管工类、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类、化学检验工类、各类工程师;
2.商业、服务类。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养老护理员、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理财规划师、客户服务管理师等;
3.办事人员和其它人员类。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速录师、普通话测试员、心理指导师、律师、职业指导师、考评员、训练师等;
4.教育类。具备高校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中小学、中师等系列的技术职称。
(二)关于申报表(附件1)“1、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安装工作情况。”的解释说明。我院教师在参与本院实验室、微格室、实训室或者其它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安装工作,相关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安装工作的理论建议,均包括在此范围。
(三)关于申报表(附件1)职业资格等级的说明,可以根据证书情况,填写省级、国家级;初级、中级、高级等,不设等级的可以不填写。
(四)关于申报表(附件1)的“2、3点条件”,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例如,在企业、行业、外校等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的证明;专利、发明、设计、论文等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被企业、行业、外校使用的书面证明;试题被外单位使用的书面证明等。
三、双师素质教师待遇和管理。
(一)学院将发文公布我院的双师素质教师,经认定后的双师素质教师,学院一次性奖励500元。
(二)凡经我院认定的双师素质教师,在填报有关数据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双师素质教师的情况,避免出现漏填、误填。如果出现漏填、误填,导致上报省厅数据出现误差等情况,学院将有关情况通报给教师所在部门。
(三)各系、部要根据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目标和标准,指导教师制定专业发展规划,组织有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各类培训,以培养更多的双师素质教师。
(四)本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所需的资料证件均为2014年9月26日前获取;
(五)2014年9月26日以后获得双师素质资格的教师,学院今后将再适时组织认定。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系、部务必于2014年9月26日11:30前,将申报表(附件1)、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证书复印件报人事处师资科赵建伟处,逾期不再接收。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表格发到rscszk666@163.com
联系人:赵建伟; 联系电话:3782539
附件1: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汇总表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