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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园小区一期教工住宅产权办理取得重大进展

李想2014年10月12日4分钟792 次阅读

  2006年8月,作为建院初期打造的民生工程——荔园小区一期教工住宅,正式交付使用。每一位得到新房子的教职工,喜悦之情都溢于言表。可是,8年过去了,始终有一个疑问徘徊于他们的心间,就是产权证办理的进度怎么样了?带着这个疑问,记者采访了学院建设委员会负责同志。

  建委会负责人介绍说,荔园小区一期教工住宅产权为经济适用房,个人集资,由法人建设。2013年3月,董事长廖立国安排学院建设委员会解决教工住宅(一期)产权问题。随后,院建委会紧锣密鼓的开展工作,协调各相关单位。目前,产权问题的解决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教工住宅一期产权办理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困难。一方面,在办理归档事宜中,珠海市质量监督监测站和城市建设档案馆告知我校目前办理的竣工备案因工程年月久远,历史工程资料不满足现在的备案条件,很多相关资料缺失遗漏需要重新补充。另一方面,一期竣工后,公安部下发文件要求居民小区必须设立室外监控系统,并取得安全技术防范合格证方可进行竣工备案。

  目前,经过建委会的不懈努力,教工住宅一期产权办理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建委会从今年1月份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对一期进行监控系统施工,从立项、招标到竣工一共历时3个月,最终,由珠海市公安局颁发了安全技术合格证。根据质检站,城建档案馆所罗列的缺失遗漏材料,建委联系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安监等业务部门补齐了备案所需要的材料,检验了备案所需要的手续是否完备,历时两个多月的时间,备案工作合格通过。在备档工作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一期人防事宜,在建设一期时,关于人防工程向市人防办做过申报,计划在二期建设中完成,备档要求申报的项目必须有验收的结果,所以人防办初始意见待二期人防竣工后,出示“人防已建”文件,考虑到二期建设拖的时间较长,与人防办沟通后,同意在二期规划完成之后人防部分交由人防办审核时便可出示人防竣工证明。目前,建委已经补充完当时备档未要求的项目文档,待人防工程通过验收后一并交档案馆解决。

  从产权办理程序上看,备案、备档完成之后,就进入到产权确属阶段。目前,教工住宅一期的土地使用权归吉林大学所有,而土地地上物属于个人投资,产权如何确认都是新问题,此阶段,还未来得及沟通,难易程度还尚不清楚。目前,建委正在抓紧与相关方沟通,希望尽早地给院教职工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