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设立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凝心聚力、推动发展,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稳定优秀骨干教师队伍,全面提升全市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2014年,曲靖市委、市政府特别设立了“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
从2014年开始,优秀骨干教师特殊津贴获得者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届管理期三年,每次评选不超过330名,其中,高校教师(含高职、高专)30名、普通高中教师10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0名、初级中学教师80名、小学教师80名、幼儿园教师20名。评选出的优秀骨干教师特殊津贴获得者,由市财政按月发放特殊津贴每人每月1500元。
曲靖市对优秀骨干教师特殊津贴获得者实行管理期制度,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曲靖市教育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