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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举行中国近现代思想史研究生学术沙龙

张海娟2014年10月15日4分钟464 次阅读

  湖南师范大学举行中国近现代思想史研究生学术沙龙

  10月9日晚,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举行“中国近现代思想史学术沙龙”系列之学术讲坛第五期。历史文化学院禹江老师开展了题为“20世纪30年代国民党的宪政活动”的讲座。湖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郑大华与历史文化学院郭辉主持讲座,校内外硕博士生共计42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禹江首先强调要把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国民党的宪政活动与四十年代的民主运动区别开来,认为人们主要看重自由派知识分子对宪政活动的影响,忽视了国民党在宪政运动中的作用,对1931年至1937年国民党的宪政运动评价较低。而事实上,国民党自成立之初就是以宪政为目的的政党,坚持三民主义,在1924年改组后的国民党其最终目的还是实行宪政。

  然后,他对宪政的含义及四组与宪政相关的关系进行了界定,认为宪政是个舶来品,主要包括受法律约束和对国民负责两个方面。

  在此基础上,他还具体讲解了反蒋派顺应民意制定的《太原约法》和国民党制宪的历程(认为制宪只是宪政运动的一部分)。

  最后,他指出三十年代的宪政活动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可联系其前后相关的宪政活动进行思考研究。

  郑大华进一步指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国民党宪政活动的研究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宪政活动兴起的本身,这与民族危机及民族主义有关,五四运动时期的民族主义主要包括中华民族对帝国主义的自决与中华民族内部的自决,而民族自决影响民族自治;二是宪政活动与国民党自身的演变有关,在1928年国民党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国民党内部出现四派,他们对于宪政的观点看法不同;三是要注意国民党宪政运动与国际关系的问题。

  在提问环节,硕博士生就三十年代国民党宪政活动与四十年代民主宪政运动的差别,宪政活动与宪政运动的关系,名义型宪法、装饰型宪法与保障型宪法的区别,国民党作为一个“脆弱的强权”是否有能力支撑宪政运动等问题向禹江老师请教。

  讲座的最后,郭辉进行总结,指出禹江老师很好地坚持了“论从史出”这一原则,并指出这应当是所有历史研究都应特别注意的。(文文苗、王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