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法立法研讨会在中航大召开
信息来源: 法学院
本网讯(通讯员 聂晶晶)10月10日,中国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郭仁刚率团到中国民航大学进行航空法立法问题专题调研,校长吴桐水出席研讨会并发言,政策法规处处长吉大鹏、副处长杨颖,法规处刘贺等出席,法学院领导和相关教师、研究生30余人参加研讨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航空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航空安全、空中交通、适航审定、通用航空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建立比较完备的民航法规和标准体系。
研讨会上,法学院组织的两个预研小组分别就航空立法的思路、框架和理论热点进行了汇报,郝秀辉教授和王立志副教授分别代表两个小组的观点做预研项目主旨发言,与会人员展开热烈讨论。
郭仁刚在讲话中表示,民航局非常重视法律法规的建设工作。就航空立法而言,中国民航大学做了很多前瞻性的工作,去年11月就在民航局召开了《中国航空法》立法框架研讨汇报会,到今天进步很大,成效显著。他强调,中国民航大学这种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积极的科研储备,将为中国民航的各项立法工作提供重要的支撑。
吴桐水全程听取汇报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航空立法的研究工作站位一定要“高”,要善于站在对方立场思考问题,超越行业壁垒和部门利益,研究军航、民航、航空工业的发展规律,一定要站在国家实现航空梦的大背景下构架《中国航空法》的立法体系。二是航空立法的研究视野一定要“宽”,要海纳百川,广泛研究世界各主要航空强国的航空法律法规和立法背景,研究并比对其立法的历史、地理、文化、政治、经济等背景,把握好中国特色和国外借鉴的关系。三是法学院组织的航空立法储备研究一定要把工作做“实”,要站在法学院学科建设的高度,整体构建、系统推进,分方向、分领域、分任务,切实把航空法这一重要学科领域建设好。
为推动《中国航空法》的立法研究工作,为民航强国建设搭建一整套促进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法学院自2012以来组织校内专家,广泛研究美国、俄罗斯、欧洲等航空强国的立法状况,历时近2年时间开展了多次“天问航空法青年学术沙龙”活动,用学校的校内培育课题和法学院内部支持,创造性地利用抗辩式科研方式,分成两个小组开展研究,起草了两个版本的《中国航空法(立法建议稿)》的框架性文本。两个版本分别从学理角度全面检视了当前我国航空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从航空法的立法目的、立法框架、逻辑架构、具体制度安排等方面提出了立法建议。研究的问题涉及立法模式选择、立法技术的使用规则、航空活动分类管理与统一立法问题、国防安全、公众安全与航空安全问题与航空经济的关系问题以及部分航空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的制度变迁与升级问题等。通过这些科研储备,初步理清了我国航空法立法的整体思路,为打造学校航空法的特色学科奠定了基础。
(编辑 张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