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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决赛的通知

张海娟2014年10月16日4分钟319 次阅读

  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决赛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浙语办〔2014〕16号

  各参赛高校: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组委会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的通知》(浙语办〔2014〕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11月7日至8日在绍兴文理学院举行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与议程安排

  (一)报到时间。

  所有参赛学校的领队与选手请于2014年11月7日14:00前到竞赛组委会指定宾馆报到。

  专科组:绍兴市稽山宾馆(绍兴市越城区钱王祠前16号);

  本科组:绍兴市秦望大酒店(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515号)。

  (二)竞赛安排。

  2014年11月7日15:00在绍兴文理学院铁城科教馆召开全体领队会议(抽签确定选手出场顺序);16:00在铁城科教馆举行竞赛开幕式,要求全体领队与选手参加;19:00在铁城科教馆召开评审专家会议;11月8日分专科组、本科组开展竞赛。

  二、竞赛规则内容与流程

  本届竞赛规则与竞赛内容按照浙语办〔2014〕7号文件执行。竞赛决赛流程参照附件3。

  三、竞赛联系人

  本次决赛由绍兴文理学院(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900号)承办。联系人:屠国平(13735200598),俞雅芳(13105859373),宋俊(13777332990)。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参赛院校于2014年10月28日前将团体报名表(见附件1)、参赛人员回执(见附件2)发至:1788771@qq.com。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13777332990。逾期作弃权处理。

  2.参赛团体报名表须提供纸质稿,并请加盖院校公章于2014年11月7日报到时上交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3.所有参赛选手、领队的差旅费、住宿费由参赛单位自行承担。其他经费由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共同承担。

  4.各校领队请及时加入“浙江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群”( QQ群号:238156322),并请关注“浙江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网。

  浙江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组委会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