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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启动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监测试点工作

张海娟2014年10月18日4分钟568 次阅读

  宝鸡市启动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监测试点工作

  让学生快乐学习一直是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共同期望,减负口号的不断提出和减负行动的不断深入,也驱使着减负目标和减负责任的不断明确。针对群众广泛关注的减负问题,宝鸡市教育局展开积极探索,在全市启动义务教育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监测试点工作,力求让减负不仅仅写在文件上,喊在嘴上,更是落实师生的具体行动上。

  按照《宝鸡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监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首期全市将有不少于80所学校被纳入监测范围。其中金台石油小学、列电中学,渭滨区经二路小学、新建路中学,宝鸡高新中学等15所中小学校将由市教研室安排专人实行重点监测。

  监测试点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是实时监测。建立监测人员与监测学校定向联系制度,在试点学校选择2—3个年级或在每个年级选择一个班、在每班分学习程度选择个别学生,对每日重点学科作业量、考试管理、课程实施情况、体育锻炼时间等进行重点监测,同时在校园内及校园网公示监测人员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广泛接受学生及家长投诉。二是阶段调研。定期组织召开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学生家长,认真听取并全面了解学生、家长和教师对学校减负工作的评价和意见。三是专项检查。围绕减负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减负工作机构建立、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和实施效果。

  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工作的实施主体,市、县教研部门将建立常态性监测公告制度,全面负责监测试点及指导工作,并做好过程性监测、投诉举报,定期通报监测工作进展及整改落实情况。市、县教育局将建立健全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监测中发现的典型违规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评中予以体现。

  在全市监测试点工作启动会上,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严格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减负”要求,把监测试点工作作为回应群众关切、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成长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以监测工作为载体,各部门紧密配合,师生家长共同参与,真正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

  市教研室专门设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过重课业负担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随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