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图书馆、后勤服务公司: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2014-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4]5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规模预报工作
各系根据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调查情况,在本系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上报2014-2015学年助学贷款规模,上报时间为9月25日至28日。
二、申请与审查、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
(一)申请与审查(10月8日—10月10日)
各系组织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上进行网上申请,并审查学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完成审查后于10月10日前,确定本系贷款的人数和金额,由学院资助中心审核后于10月1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系统上汇总提交至省助学中心,上报后各系不得变动贷款人数和金额。
(二)合同签订与审查(10月13日—10月16日)
各系在系统上对申请获得通过的学生进行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各系要仔细审查系统上学生的各项合同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完成审查后由学院学生资助中心于10月16日前在系统汇总提交至省助学中心。
三、合同正式签订工作(10月17日—10月29日)
各系在系统中套打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合同,按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由学院资助中心打印2014—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名册一式三份,盖学院公章上报省助学中心,该借款学生名册批复数据为贷款最终数据。
四、贷款发放工作
(一)10月30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将贷款划至省助学中心账户,省助学中心划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二)10月30日—10月31日,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付至支付宝账户,再划扣到学院学费账户,交纳贷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请各系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4—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让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获得助学贷款,确保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目标。
中共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