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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在全市率先开展“律师进校园”活动

汪希林2014年10月20日2分钟578 次阅读

  为加强中小学校的普法宣传教育,维护在校师生合法权益,滨江区实施“三个一”措施,在杭州市率先开展“律师进校园”活动。

  出台一项制度。区教育局联合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进校园”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区“律师进校园”工作指导协调小组,明确了校园律师工作规范及职责,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活动的开展。

  达成一种合作。区教育局与区司法局统一部署,共同推进“律师进校园”活动的开展。司法局将选派律师进驻各中小学,同时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组织一对一结对。该区17所中小学将分别与律师形成一对一结对关系,目前滨兰学校、滨兴学校、江南实验学校、闻涛小学等学校完成了结对。每一位驻点律师与学校签订滨江区“律师进校园”工作服务协议书,为教职工、学生(家长)提供法律服务以及组织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