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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的通知

李想2014年10月20日12分钟466 次阅读

  粤教体函〔2014〕69号

  各有关高校、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和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2〕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工作。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培训质量,决定采用竞争性申报方式,择优遴选省内符合条件的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音乐、美术教师培训以《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和《普通高级中学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版)》和《普通高级中学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体育教师培训以《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为依据,落实国家学校课程计划。培训应坚持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为方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培训,促进音乐、美术、体育骨干教师提高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升课外艺术实践活动或课外体育锻炼组织管理能力,提高科学研究的理论水平、实践指导能力,同时使被培训者具备培训各地中小学音乐、美术或体育教师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体育、音乐、美术骨干教师的遴选范围为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含非完小、教学点,下同)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以及各级教研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研员。各地参训人员名额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

  三、 培训承担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培训单位应是公办教师培训机构。

  (二)培训经验丰富,培训效果好,系统内信誉度高;近5年承担过3个以上省教育厅或教育部的同类相关培训项目。

  (三)具有满足项目实施的师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课程资源,设施设备完善,后勤保障到位。

  (四)具备较强的省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运用能力,广泛而稳定的培训合作资源;能提供符合培训要求的中小学实践基地,有效满足培训对象进行观摩教学和实践考察的需求。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2014年的培训于秋季学期进行,年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省教育厅会同承办高校或培训机构共同商定。培训可分批次进行,每批次的培训时间为8-10天。

  (二)培训必须安排在承担培训的高等学校或培训机构内进行。

  五、培训的方式和主要内容

  培训应采用当面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内容应针对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学实际需要,着力提高教师的学科教学水平与技能。重点包括:学科教学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课堂教学方式方法、学科教学难点与对策、学科教学设计与教育技术应用、教育教学研究方法、师德教育与教师专业发展、校本研修设计实施、教师心理调适等。

  六、培训规模及安排

  (一)音乐学科:小学分三期进行,共660人(每期220人);中学分两期进行,共440人(每期220人),总计1100人。2014年、2015年秋季学期实施。

  (二)美术学科:小学分三期进行,共660人(每期220人);中学分两期进行,共440人(每期220人),总计1100人。 2014年、2016年秋季学期实施。

  (三)体育学科:共举办7期培训班,拟分为初中田径、游泳、健美操、武术项目专题培训班和高中田径、游泳、篮球项目专题培训班,共1680人,(每期240人)。2014年秋季学期实施。

  七、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10月27日前,项目申报机构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需报送的材料包括培训项目申报书、规划书和培训方案(各一式五份,原件报送)。

  (二)项目评审。10月30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审核材料的情况进行实地抽检,核察申报材料中的相关信息,并将评审意见反馈给申报机构。

  (三)项目公示。10月31日,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培训项目,发文公布。

  八、经费保障

  “强师工程”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培训所需经费由省承担,在“强师工程”专项经费列支。培训经费标准不超过350元/人/天,主要用于支付参加培训教师的培训费、食宿费、资源费等,往返交通费用由参训教师所在单位解决。

  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认定培训方案后,将经费总额80%拨付承办单位;培训结束经考核评估合格后拨付余款。

  九、工作要求

  实施“强师工程”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是促进艺术教育和体育教育均衡发展、提高艺术和体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或教师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总结以往开展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培训工作的经验,改进不足,不断提高培训工作成效。

  十、申报指引

  (一)请各申报单位将《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五份)、《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规划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五份)、《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培训方案》(附件3,纸质版一式五份)于2014年10月27日前报送至我厅体卫艺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相应联系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培训单位)申报“强师工程”音、体、美学科培训项目材料)。音乐、美术学科联系人:杨健,电话:020-37628026,电子邮箱:yishu1302@126.com;体育学科联系人:李华,电话:020-37628109,电子邮箱:15918762457@163.com。传真:020-37626352,电话:020-37628026,37628109。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体卫艺处;邮编:510080。

  (二)按照《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项目须同时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完成申报。请申报单位按下述办法进行网上申报。

  广东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网址为:http://www.gdbs.gov.cn/。具体操作办法如下:在IE浏览器中打开广东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访问“网上办事”—>页面右上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 —> “用户登录”—> “注册”,选择“单位注册”,按照要求填写资料(红色星号标记的栏目必填,请注意页面上端的“注册须知”。填写数据资料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上,格式和精确性无统一要求,方便记忆、能够识别即可),接着点击页面左下侧“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后进入“我的事务”,点击页面左侧“我要申请”下面的“新的申请”,在“项目名称”中逐步找到并单击打开“教育—>强师工程专项资金—>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培训”进入项目界面,单击页面左侧的“在线申办”并填写信息(实施年度写“2014年”,项目名称写“XXX(培训单位)申报“强师工程”音、体、美学科培训项目”)—>上传附件—>提交,完成申报。

  附件:1. 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

  2. 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规划书

  3. 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培训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16日

  竞争性申报通知附件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