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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十二项措施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

张海娟2014年10月22日3分钟431 次阅读

  甘州区十二项措施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近日,甘州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提出十二项措施,全面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针对当前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要求:一要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化解择校现象;二要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加强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要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四要严格控制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确保学生有自主学习、充足休息和社会实践的时间;五要加强学业监测管理,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逐步完善教育评价办法;六要改革和完善学校考核评价制度,不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七要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切实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八要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的征订管理,营造良好的用书环境;九要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确保国家实施的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十要加强课外活动的管理,有效增强学生体质;十一加强幼儿园管理,完善保教制度,不断提高保教水平;十二要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

  《意见》还强调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强化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区域内违规办学行为监测、举报和问责制度。各校要把握重点、强化责任,统筹协调、狠抓落实,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乱招生、乱补课等不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取得实效,真正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供稿:甘州区教育局 朱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