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继函〔2014〕45号
各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和《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12〕10号)精神,按照《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6号)有关要求,我省计划2014年继续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和农村中小学教师跟岗学习项目。为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培训质量,决定采用竞争性申报的方式,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
今年计划开展1770名骨干教师的省级培训。培训采取高校、市县培训机构、教师工作室“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培训时间为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下半年,为期一年,分为集中理论学习、跟岗学习、岗位实践和总结答辩四个阶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研训,帮助骨干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师德素养,使他们加速成长为在全省教育教学改革中能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的骨干教师。
(二)农村中小学教师跟岗学习项目。
跟岗学习对象为我省欠发达地区农村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中青年教师,计划名额为500名。跟岗学习要求有效整合高校、实践基地和市县教师培训机构资源,以学科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以实践为主要形式,着力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技能。项目要在2014年11-12月期间进行,为期15天,分为集中研修、跟岗学习和总结反馈三个阶段。通过“师带徒”式跟岗和体验式学习,搭建起欠发达地区与珠三角地区的互动平台,提高欠发达地区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促进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高等师范院校和我省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
(二)能有效整合高校、实践基地和市县教师培训机构资源,有组织过500名以上学员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工作室或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践基地跟岗学习的经验,培训效果良好,社会认可度高;
(三)培训方案符合项目要求,针对性强,科学可行,能体现跟岗学习模式的要求;
(四)拥有承担省级教师培训的优质师资团队及教学设施设备,能提供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后勤保障条件;
(五)具备较强的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运用能力,管理制度健全,能够提供参训人员后续跟踪指导。
三、工作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培训机构和有关高等院校自行申报。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类别及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条件选择申报,可同时申报两个项目,但培训机构和高等院校不得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培训项目承担申报书(见附件1、2)、省级培训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和近3年承担过省级以上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组织评审。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和培训方案进行评审,并由专家组择优推荐项目承办单位。
(三)项目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推荐名单,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公布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公布项目承办单位,向项目承担单位下达培训任务。省财政厅根据《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项目经费据实核拨给项目承担单位。
(五)项目实施。承办单位按项目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培训机构应根据项目要求及自身优势制订培训方案。申报材料应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对各承办机构进行评审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培训方案实施情况与效果、管理服务、学员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评估。考核采取承办机构自评、学员评价、专家或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各培训机构要制订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经费支出,保证经费的使用效益。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要求,我厅将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经费使用绩效评估考核。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申报机构于2014年10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及证明材料报送至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田应鹏、宋春燕;联系电话:020-85216166;电子邮箱:gdsjspxzx@163.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四楼;邮编:510631。
(二)按照《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项目须同时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完成申报。请申报单位按下述办法进行网上申报。
广东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网址为:http://www.gdbs.gov.cn/。具体操作办法如下:在IE浏览器中打开广东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访问“网上办事”→页面右上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 → “用户登录”→ “注册”,选择“单位注册”,按照要求填写资料(红色星号标记的栏目必填,请注意页面上端的“注册须知”。填写数据资料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上,格式和精确性无统一要求,方便记忆、能够识别即可),接着点击页面左下侧“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后进入“我的事务”,点击页面左侧“我要申请”下面的“新的申请”,在“项目名称”中逐步找到并单击打开“教育→强师工程专项资金→广东省2014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和农村中小学教师跟岗学习项目进入“广东省2014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和农村中小学教师跟岗学习项目”项目界面,单击页面左侧的“在线申办”并填写信息;申报金额据实填写,实施年度填写:2014年,项目名称填写: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和农村中小学教师跟岗学习项目(所申报的具体子项目)→上传附件→提交,完成申报。
广东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师指导中心联系人:邵毅;联系电话:020-37627067;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
附件:
1.广东省2014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申报书.docx
2.广东省2014年农村中小学教师跟岗学习培训项目申报书.docx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