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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政策培训会在南宁召开

张海娟2014年10月28日4分钟241 次阅读

  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政策培训会在南宁召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意见》精神,提高基层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部门政策执行力,2014年10月21日,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政策培训会在南宁召开。此次培训由教育厅主办,广西民族大学承办,来自全区14个地级市教育局主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副局长、基础教育科负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干、教科所教研员共45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阐明了本次培训会的目的及重要意义,分析了我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优势与不足,鼓励各市教育局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争创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并通过此项工作的全面开展使中小学素质教育再上一个新台阶。 此次培训会的重点是解读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解读专家是本次教育部指导纲要修订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俞国良教授。俞教授以《新世纪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新问题新纲要新视野》为题作了专题报告,指出了当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出现的“四不”现象,阐述本次教育部纲要修改的三条思路,提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应立足于自主和自助的新视野,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应当从“教育”转向“服务”。他强调,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眼下最重要的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的建设,作为领导要突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良心工程”,具有长期效应。

  培训会还设计了实践案例分享环节,由柳州市、桂林市、河池市金城江区、南宁二中主管此工作的负责人从一个城市、一个城区、一所学校等不同的角度和大家分享他们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为了加深他们对心理辅导室建设感性上的认识,培训会还组织学员考察了南宁市二中的心理咨询室、宣泄室和团辅室等。

  通过这次培训,与会人员明确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及工作任务,理顺了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思路,会为科学地推进我区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学习机会,为推动下阶段争创全国第一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促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