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职函[2014]11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为深入实施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宣传和树立全民终身学习理念,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建设学习型社会,由我厅主办,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佛山市教育局承办的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广东省总开幕式暨社区教育工作推进会将在佛山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12日至14日(12日报到,13日举行活动,14日自由参观、离会)。
二、活动内容
总结展示各地近年来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成果、经验、做法;启动2014年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推动各地举办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宣传展示我省入选2014年度全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活动品牌”的事迹和成果;观摩佛山市南海区、三水区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情况,推动我省各地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工作。
三、参加人员
(一)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分管社区教育工作的副局长及负责社区教育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各1人,各市现有全国、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我省入选2014年全国“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活动品牌”代表(具体名单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教育局通知各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代表和我省入选2014年全国“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活动品牌”代表参加此次会议,并做好相关准备。
(二)总开幕式现场将以市为单位进行各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创建及2014年全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活动品牌”成果展,请各市按要求做好展板,将电子版于11月7日前发到指定邮箱(具体要求及制作方法见“附件3”)。
(三)请各地以市为单位集中组队报名参加,统一填好“参会回执表”(见“附件4”),于11月7日前发到指定邮箱。
(四)拟安排珠三角9市代表观摩佛山市南海区社区教育工作情况,粤东西北12市代表观摩佛山市三水区社区教育工作情况。
(五)各参会代表自行前往佛山市,报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禅城酒店(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76号)。
(六)各参会代表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由省教育厅统一结算,交通费自理。11月13日当天的交通由大会负责安排。
(七)本通知电子版及有关附件可到广东省高中与中职教育网(http://www.gdgzzz.cn/)下载。
(八)大会联系人:
广东省教育厅联系人:刘明坤,电话:13826127253
广东省成教协会联系人:李洪,电话:13924088728
佛山市教育局联系人:林枫,电话:13068628957
附件:1.各市出席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广东省总开幕式暨社区教育工作推进会名额分配表
2.我省入选2014年全国“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活动品牌”名单
3.展板制作要求
4.参会回执表
附件下载:
20141103.rar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