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我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切实履行牵头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10月31日下午,市教育局组织召开全市规范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落实规范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有关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和负责教育机构设置审批的业务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市教育局局长谭锦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罗永通出席会议并就做好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我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行业定位、开办要求、监管职责、审批的基本程序和管理要求等基本内容。
会议指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管理关系到托管学生的身心安全,教育部门牵头做好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工作责无旁贷。市教育局局长谭锦添就进一步做好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规范管好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使辖区内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成为学生学知识、长身体、保安全的地方;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作为监管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牵头单位,要主动做好监管工作,主动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把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好;三是要在抓住工作重点。各地在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清理整治工作中,要对持证照经营、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经营场所安全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对违规经营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托管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全市各地要争取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使目前普遍存在的无证经营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现象得到根本性好转。
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罗永通要求,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由当地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的规范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清理整治无证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有关工作,形成加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督管理的工作合力。各地要根据市府办的《指导意见》要求,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会同民政、食品药品监督、卫生计生、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出台规范辖区内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具体开办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年度检查要求等,依法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设置审批、日常监管、违规处罚等事项进行规范管理。各地的具体实施办法力争在2015年元旦前印发实施,引导目前无证经营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依法取得开办许可,确保学生校外托管工作依法、安全、有序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