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在沈阳举行
近日,由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主办,沈阳师范大学和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承办,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协办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在沈阳师范大学举行。来自省内的22所高校代表队参加了本次竞赛。
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兼常务副会长国长青、辽宁省法学会副会长院国强、沈阳师范大学副校长夏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延丹、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海洋、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孙长江等出席了大赛开闭幕式并分别致辞和讲话。
本次竞赛共有五轮赛程,采用分组淘汰赛制。竞赛案件均是从司法实践的案例中遴选的真实案例,模拟法庭程序按照现实法院开庭审理的普通程序进行,双方参赛选手分别担任原被告(控辩)方,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分组及控辩(原被告)双方的角色。由44位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每场比赛赛前随机抽取3名评委组成合议庭成员进行评审,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每场比赛结束均由专家评委对参赛选手的表现逐一点评,并从案件分析、法庭辩论技巧等方面进行指导。旨在培养学生研究法律问题的独立思考能力,帮助学生带入法律职业者角色思考和行为,提升其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
经过激烈角逐,沈阳师范大学代表队最终获得冠军,大连医科大学代表队获得亚军,沈阳大学和沈阳工业大学代表队获得季军。大赛还评出“最佳法律风采奖”24名,“优秀指导教师”18名,“最佳法律文书奖”5队和“团体优秀奖”2队。
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重要工作。本次竞赛作为一次实践性教学的探索和尝试,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新的思路,是实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与法律执业资格对接,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法学人才的具体体现,为全省法学专业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学用相长、沟通交流的平台。竞赛的举办对深化我省高校法学专业教学改革,强化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及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专业素养水平,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对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必将起到有益作用。
(高教处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