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体函〔2014〕82号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和我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计划,2014年10月中下旬开始,我省陆续安排中国国家话剧院、中央歌剧院、中央民族乐团,以及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星海音乐学院“曼舞星海”艺术团、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团、广州踏歌起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优秀专业院团精彩剧目(节目)在我省部分高校及中学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活动。为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4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要坚持先进文化为导向,以交响乐、戏剧(话剧)、歌舞、书画等为主要载体,引领大中学生吸纳人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追求真、善、美的精神境界,提高人文素养和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2014年活动的主题是:走进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我厅组织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星海音乐学院“曼舞星海”艺术团、华南师范大学舞蹈团、广州踏歌起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室内演出和广场演出相结合的形式在部分高校进行以普及交响乐、歌舞剧、戏剧(话剧)、室内乐作品欣赏等为主要内容的演出;另外,分别在广州美术学院、肇庆学院、岭南师范学院举办“2014年广东省中国画作品学院展”优秀作品展览,以中国画作品展示与专家讲座的形式向大学生普及中国画艺术。
三、活动组织工作
省教育厅成立2014年广东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各学校应成立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四、活动经费
本次活动组织安排的各专业院团巡回演出、美术作品巡展等相关主要费用由组委会安排解决。各受演相关学校也要投入必要的经费支持该项活动的开展。
五、有关要求
(一) 各受演学校要把高雅艺术进校园工作作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本次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扎实推进本校高雅艺术的普及工作。同时,配合本项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的艺术专题教学讲座和观摩活动。
(二)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各受演学校要从观众组织、经费支持、安全保障、秩序维持等方面给予积极的配合;要在演出(巡展)场地的环境氛围、舞台布置(灯光、音响、舞美等)、安全防范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各学校应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学校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加强学校艺术教育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公共艺术课程的开设和学生艺术社团的建设,加强艺术教育教学设施和器材的建设,为全面普及高雅艺术教育创设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切实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附件:
附件1:2014年广东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演出安排.doc
附件2:2014年广东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名单.doc
附件3:2014年广东省高雅艺术进校园学校组织机构名单.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