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城区校长教师在同一学校任职超6年首先交流轮岗
近期,岐山县出台《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定城区学校管理干部和教师在同一学校任职时间超过6年的,首先交流到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职。秋季开学后,10所县局属学校和凤鸣镇、蔡家坡镇的50名校长、教师参与为期一学年的交流轮岗工作。
除城乡之间交流外,各镇(片)教育督导组还制订相关制度,实施镇(片)内中心小学与普通小学、优质校与薄弱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薄弱学科、紧缺学科教师跨校带课及富余教师转岗低一级学校任教。人员交流期间,在职称评审、评优树模、年度考核、保障性住房分配、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通过政策引导,极大地调动了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交流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年来,该县持续推进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创新,不断深化城乡教育综合改革,抓住师资均衡的“命门”,把教职工的身份关系由“单位人”转变成“系统人”,从制度上弱化学校对教育人才流动的限制,彻底打破了校长、教师流动的瓶颈。
据统计,2011年以来,该县共有163名教师,20名管理干部积极申请交流轮岗,所有城区学校共支教帮扶22所农村薄弱校,加上35所学校接受“名校孵化”,2014年该县40%的农村边远学校在管理制度、备课上课、质量检测、教研活动、评优树模等方面与城区学校实现“五统一”,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学生不再择校,初步实现教育区域均衡。(文/张海兵)
(责任编辑:陈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