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汕尾市等30个镇(街道)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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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汕尾市等30个镇(街道)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的决定

李想2014年11月10日2分钟956 次阅读

  粤教督〔2014〕47号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试行)》(粤教督〔2012〕15号),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验收并公示,决定授予阳江阳春市圭岗镇等30个镇(街道)“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阳江阳春市圭岗镇等30个镇(街道)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作为新的起点,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巩固和发展教育创强成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面提高教育综合实力,推动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和内涵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教育强镇(街道)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

  广东省教育强镇(街道)名单

  (共30个)

  阳江市(3个)

  阳春市圭岗镇、河朗镇、松柏镇

  茂名市(15个)

  茂南区山阁镇、金塘镇、茂南开发区

  高州市石板镇、深镇镇、大坡镇、东岸镇、南塘镇

  化州市江湖镇、笪桥镇、播扬镇、石湾街道、下郭街道、鉴江开发区

  电白区南海街道

  清远市(4个)

  连州市九陂镇、西岸镇、保安镇、丰阳镇

  揭阳市(6个)

  榕城区中山街道、东升街道、东阳街道

  普宁市大坪镇、赤岗镇、马鞍山农场

  汕尾市(2个)

  陆丰市八万镇、内湖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