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治理结构 突出关键环节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近年来,市教委以学校管理重点领域和解决难点问题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学校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促进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第一,加强统筹管理,健全考核机制。
一是统筹宏观管理。根据《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赋予市教委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等职能,在市人社局的参与和配合下,对招生、资助、学籍、教材、评价、师资等方面实施统筹管理。
二是统筹专业设置。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发展设置和调整专业,目前全市三次产业结构为7.9:50.5:41.6,对应的专业结构为7:52:41,基本实现重点专业对重点产业全覆盖。严管医药卫生、公安司法和教育类等专业办学资质。近两年取消了10余所学校医药卫生、教育类专业办学资格。
三是统筹招生管理。通过实施“四定”(定学校资格、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和招生成本)和“六统筹”(统筹招生计划、信息发布、招生宣传、志愿填报、新生录取和新生注册),实行月通报制度和约谈制度,全市招生工作已进入良性发展轨道。今年我市已基本完成全年招生任务。
第二,严格资格准入,推动规范发展。
一是严格设置标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职业技术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严格设置的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新增中职学校。清理并规范学校校名,原则上不得一校挂两个及以上学历教育学校校名,并按核定后的校名注册学生学籍并颁发毕业证书。
二是健全退出机制。以职业学校办学标准为依据,通过制度建设,健全运行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职业学校办学行为。对办学质量不达标、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混乱的学校执行退出机制。全市中职学校数量由2006年的356所调减到221所,减少135所,其中因办学资质不达标退出学历教育办学的有60余所。
三是规范校外办学。印发了《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校外办学行为的通知》,规定市级重点以上学校经审批可设立1—2个校外办学点,主体学校对校外办学分支机构办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校外办学实行年审制,年检基本合格的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第三,狠抓过程管理,提高育人质量。
一是狠抓学籍管理。探索建立初中、中职、普通高中代码统一、相互校验、资源共享的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杜绝多重学籍、学籍造假。运用信息化手段,狠抓注册、成绩考核、实习实训、学籍异动和毕结业等环节管理。率先建立学生指纹录入系统,真实地反映学生实际情况,有效防范套取、冒领资助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是完善教学管理。制定了《重庆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管理规程(试行)》,明确了教学行政管理、教学文件管理、课堂教学管理、实践教育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师业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强化立德树人,以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能力学生为核心,拓展德育途径,丰富德育内容。
三是加强实习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实习工作中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推进校企合作育人。全面推行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形成实习前有专门培训、实习中有过程管理、实习后有考核评估、出险后及时赔付的全流程风险管理服务制度。
四是创新质量管理。建立以职业学校为基础,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质量监测体系,推进社会评价、企业评价和专业机构评价相结合的第三方评价。建立了重庆市职业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开展了中职数学学科质量监测、汽车专业职业能力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专业教学质量得到稳步提升。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我市已连续五年保持中西部第一,其中三年位居全国第八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