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关于组织参加广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器乐比赛暨首届行进管乐和行进打击乐现场展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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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广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器乐比赛暨首届行进管乐和行进打击乐现场展演活动的通知

李想2014年11月13日4分钟1002 次阅读

  粤教体函〔2014〕87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器乐比赛暨首届行进管乐和行进打击乐展演活动的通知》(粤教体函[2014]25号)精神, 各项目报送节目的录像评选工作已经结束,评选出了入围参加现场展演的舞台表演类和广场行进表演类的节目(见附件1,舞台表演类节目小学组节目不安排进现场)。经研究,定于2014年11月23日(星期日)在东莞市东城区文化中心举行本届活动的现场决赛和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23日。

  地点:东莞市东城区文化中心。

  二、赛事安排

  (一)广场行进表演类节目展演,上午10:00开始。

  (二)舞台表演类节目走台,8:30至12:30。

  (三)舞台表演类节目决赛(第一场),14:30开始。

  (四) 舞台表演类节目决赛(第二场),18:30开始。

  三、有关事项

  (一)领队会议: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在东莞市东城区文化中心剧场召开各参赛单位领队会议,布置现场比赛的有关事项、察看演出场地、决赛(展演)节目顺序抽签。请各参演地市教育局派一名领队参会。

  (二)参赛费用:参加现场决赛(展演)的各单位往返的交通费、住宿费及餐饮费均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三)安全保障:各参赛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组织学生参赛的安全工作,制订安全工作预案,落实专人负责。各参赛学校须按有关规定为参赛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比赛活动期间的交通、餐饮、住宿等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参赛师生乘坐车辆必须符合国家交通部门有关校车的相关管理规定。

  (四)观摩安排:各市可组织师生到场观摩学习,人数较多的市(30人以上),可提前与组委会预约安排观摩座位。

  (五)请各参赛单位认真填写《现场决赛(展演)节目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电子版于11月17日前发至以下邮箱:yishu1302@126.com,纸质版请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市教育局及各学校)在11月18日领队会议时交组委会。

  联系人及电话: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杨健,电话:020-37628026,传真:020-37626352;东莞市东城区宣教办,黄婉婷,电话:0769-22331612;传真:0769-22331612。

  附件:入围现场决赛节目名单和信息采集表.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