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11月12日,吐鲁番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联合召开吐鲁番地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安排会。新制度对教书育人、教学业务、教研水平和任职资历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防止职称评审简单量化、过于强调论文、荣誉、成果等头衔,着重倡导了师德、业绩、能力等方面的改革。
此次改革呈现三大亮点:一是将原来中学、小学分设的教师职称,合二为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体系。在职称等级上,统一设置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5个等级,并明确了与原职称的对应关系。二是对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评审办法上作了改进完善。新制定的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教学业绩和教学能力,更加注重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向农村倾斜,鼓励和引导中小学教师扎根基层,在教育教学一线建功立业。三是坚持按岗评聘的原则,使职称评审、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相互匹配、有效衔接,职称评审按照岗位特点和需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