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试点市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4〕40号)要求,经各市教育局申报,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拟定广州市、珠海市、肇庆市、茂名市、清远市等五市为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试点市。现将上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反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20) 37627067、37627326;传真:(020)37627067;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政编码:510080。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