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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检校共建”活动助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张海娟2014年11月20日3分钟504 次阅读

  中牟县“检校共建”活动助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中牟县教体局与中牟县检察院携手开展“检校共建”活动,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全县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实际,下发了《中牟县人民检察院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等文件,成立共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切实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创新活动载体。通过互聘“法制副校长及法制宣传员”,推进检校共建活动扎实开展。县检察院推选“检察官义务宣讲团”成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定期深入学校,通过法制讲座、模拟庭审、法制展板、案例分析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等活动。县教体局推选热心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或老师担任学校法制宣传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在校学生需要帮助和解决的法律问题,积极协助与法制副校长的对接,及时向检察院反馈相关法制教育、犯罪预防等情况,切实做好学校法制教育日常工作。

  三是务求活动实效。“检校共建”活动开展以来,为全县20所城乡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及法制宣传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资源丰富的优势,把预防青少年犯罪关口前移,开展法治警示教育活动及各类法制教育讲座20余场,受教育师生10000多人次。

  (中牟县教体局 赵彦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