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关于核对2015年2月底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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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关于核对2015年2月底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石头2014年11月20日3分钟880 次阅读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退(离)休及提前离岗工作暂行规定》(陕师校发[2003]29号)和《陕西师范大学教授退休和返聘等问题若干规定》(陕师校发[2011]3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5年2月底教职工退休工作,现就2015年2月底的退休摸底工作通知如下:

  一、退休条件

  截止2015年2月底,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退休:

  (一)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干部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十年,经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伤残鉴定办公室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四)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经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伤残鉴定办公室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作安排

  经初步摸底,李学清等65位同志至2015年2月底时已到退休年龄,现将《2015年2月底退休人员摸底情况表》(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协助学校就下列问题做好进一步核实工作:

  (一)核实出生年月有无差错,并由本人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一份(附件2);

  (二)核实有无2015年2月底到退休年龄,尚未统计在内的人员;

  (三)核实有无省、部级及其以上奖励获得者;

  (四)个别教学科研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符合《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退(离)休及提前离岗工作暂行规定》第一条第三款延迟退休之条件者,可由本人填写《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审批表》一份(附件3),单位签署明确意见,报学校研究。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以上各项内容核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处劳资科(其中获奖证书以原件为凭,经审核后原件退回,留存复印件一份)。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15年2月底退休人员摸底情况表.xls

  附件2:退休人员审批表.doc

  附件3: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审批表.doc

  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