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乡村园丁关爱工程”2014年第二批教师救助申请工作已启动。作为广东省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行列中的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阳山县和连州市的乡镇及农村中小学在职在岗贫困教师,符合条件可申请最高5万元救助金。
2013年9月,广东省扶贫基金会与广东省教育厅签订协议,建立“乡村园丁关爱工程”基金,探索该省教师救助新模式。自2013年起连续五年,广东省扶贫基金会将每年投入1000万元人民币用于乡村贫困教师的救助,每年将有约200名乡村教师每人可获得最高5万元的救助金。
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通知要求,“乡村园丁关爱工程”第二批教师救助范围包括我省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以下的农村中小学校在职在岗教师,我市连山、连南、阳山和连州符合条件的教师可申请救助金。
救助申请条件:自2013年以来,因遭受自然灾害、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即家庭人均年纯收入降到3093元以下;无力支付公费医疗和商业医疗保险报销费用以外个人承担部分。
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视为不满足申请救助条件。已经接受过“乡村园丁关爱工程”救助的对象不再接受申报。
省扶贫基金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保宁路3号,邮编:510080;联系电话(传真):020-87668010,电子邮箱:gdfpjjh@126.com。
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1704室,邮编:510080;联系电话:020-37626971,传真:020-376272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