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网站17日发布通知,“乡村园丁关爱工程”2014年第二批教师救助申请工作正式开始。省内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符合条件的的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以下的农村中小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可以提出申请。
通知对申请人提出了多项具体条件,自2013年以来,因遭受自然灾害、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即家庭人均年纯收入降到3093元以下者方可申请。通知特别强调,所移植器官来源的费用,营养药、保健药及医疗保健器材费用,整形、美容等导致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自残、打架斗殴及违法犯罪等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均不属于申请救助条件中确定的医疗费用。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广东省扶贫基金会。
2013年教师节前夕,广东省教育厅与广东省扶贫基金会签订协议,建立“乡村园丁关爱工程”基金。广东省扶贫基金会将每年投入1000万元人民币用于乡村贫困教师的救助,每年救助约200名乡村教师,每人可获得最高5万元的救助金。今年1月首批救助金被发放给来自全省1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71名贫困乡村教师,每人救助标准最高5万元,最低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