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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个泰国法研修班在广西民族大学开班

汪希林2014年11月27日4分钟699 次阅读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不断发展,南宁市对国际性、区域性人才需求更加突出。11月24日,南宁市法学会东盟法律培训基地泰国法研修班开班典礼在我校国际交流处会议室举行。这是广西第一次举办泰国法研修班。自治区法学会副巡视员韦军、自治区法学研究部主任蓝晨、我校副校长贺争平、中共南宁市委常委朱育兆等领导以及全体学员约80人参加典礼。

  东盟法律培训基地泰国法研修班是南宁市政法委、南宁市法学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南宁市涉外法律研究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泰国法研修班50名学员包括南宁市司法系统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仲裁人员和司法行政工作者。50名学员将在我校集中研修一个月,重点学习泰国刑法、民商法、经贸法律制度,以及中国与泰国合作的最新法律和政策。其间,学员还将到有关部门进行学习交流。

  贺争平副校长对学员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我校的办学特色和教学成果等相关情况。贺副校长说,广西作为东盟交流的前沿阵地,更应该了解和学习东盟法律制度。他希望学员珍惜优质的学习资源和生活服务,制定学习计划,努力学习泰国法律知识,能够学有所成。

  韦军副巡视员希望广西民族大学和南宁市法学会立足广西实际,以面向东盟国家的国际视野,借助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的平台,充分利用好自身资源和优势,共同合作,积极为南宁市培养更多的区域性国际法律人才,提升法学人才的国际法律素质。韦副巡视员希望学员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学习研修,对泰国的法律制度有基本的了解,为今后涉外司法实践和加强泰国的法律交流与合作作出贡献。

  朱育兆常委希望学员们能够真正重视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在培训期间相互学习和交流工作经验,真正实现东盟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目标。

  学员代表周庆伟说,将会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认真学习,明确目标,端正态度,积极配合老师进行课程培训,做到“学”和“用”相结合。

  据悉,南宁市法学会东盟法律培训基地于2013年10月在广西民族大学建立,同时举办首期越南法研修班。培训基地由南宁市政法委主管,南宁市法学会主办,我校承办,我校依据学科有组织地对南宁市法律工作者进行东盟国家法律、语言以及相关知识培训,加强与东盟国家法律界之间的理论与经验交流,为南宁市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