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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会议暨专家培训会在宁召开

张海娟2014年11月29日4分钟754 次阅读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会议暨专家培训会在宁召开

  11月24日,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会议暨专家培训会在南京召开。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主任吴岩作专题报告。省教育厅副厅长丁晓昌主持工作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副厅长苏春海主持专家培训会并作总结讲话。会上印发了《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以及相关工作文件。

  沈健指出,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转型期和内涵建设的关键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特别是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从今年起,我省将按照自愿申请与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对全省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4年试点评估3所,2015—2018年每年评估8所左右,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部评估工作。沈健强调,高校要充分认识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新一轮教学工作评估顺利推进。一是准确理解和把握审核评估内涵与要求,二是认真抓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使用,三是扎实做好学校的自评自建工作,四是努力建设高水平的专家队伍,五是树立良好的审核评估风气。

  丁晓昌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调,各校要对沈健厅长讲话和吴岩主任的报告及时传达学习,通过各种方式,把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教职员工,研究制定迎评促建工作方案和时间表,把迎评促建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遵守评估规范和纪律,积极做好有关宣传预案,坚决避免负面宣传,保证评估工作的健康开展。要扎实做好审核评估试点工作,高教处和评估院要协助做好指导、服务与协调工作,不仅要帮助高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评估任务,还要推动试点评估多出成绩,多出经验,多出亮点,成功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高等教育评估新模式。

  苏春海在专家培训会议总结讲话中要求,要准确把握高教评估改革的新形势,明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方法,确保评估工作平稳顺利实施。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对照实施方案的规定步骤,安排好评估的相关事宜,确保评估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会上,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院校教学评估处处长刘振天、信息处干部谢可分别解读了审核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相关情况,东南大学副校长林萍华、南京大学副校长谈哲敏分别作了专家报告。3所试点高校南京师范大学、淮海工学院、淮阴师范学院作了交流发言。来自全省普通本科高校的主要校领导、分管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高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库全体成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