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长期处于真空监管状态的校外托管机构不仅有了正式文件规定,而且有了专项整治方案。记者近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肇庆市教育系统出台了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整治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禁止教职工开办托管机构
方案禁止在职教职员工开办或参与开办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禁止学校和教职员工向学生和家长推荐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拒绝无证经营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以托管机构为单位组织被托管的中小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及防火、防震等逃生演练,保障被托管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提出,教育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以中小学校为单位组织在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规范中小学教师的从教行为。
校外托管机构需持证经营
方案规定,校外托管机构需满足基本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等开办条件,满足条件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需实现持证规范经营;要以托管机构为单位组织被托管的中小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及防火、防震等逃生演练,保障被托管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明年2月底前,县(市、区)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将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取得开办许可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名单,公开持证经营托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场所地址、登记证书编号、核定招生人数、违规投诉电话等信息,方便学生家长选择有经营资质的托管机构。
将开展地毯式检查
方案要求,此次行动由各地政府牵头,召开教育、消防、卫生、食药、民政等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会议,明确各自制订全市行业审批程序、流程、主管科室,做到明确职责、协调联动、依法行政。
教育部门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地毯式检查,对经营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立即由当地消防部门责令停业整顿,保障受托管中小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满足基本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等开办条件但未持证经营的,责令依照相关规定按时依法取得开办许可,实现持证规范经营;对未能按时取得开办许可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