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圆满完成201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和体育与健康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4]17号)精神,按照《201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试测)实施手册》要求, 11月27日,201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我区盐池县、海原县开测,共有24所小学的729名学生、166名教师和13所初中的403名学生、209名教师,以及37名校长参加了测试。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是全面把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状况,科学诊断国家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为国家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撑,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促进样本区域教育质量提升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本次监测内容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数学、体育与健康质量、影响学生学习的相关因素,监测对象为2013-2014学年度的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样本校校长及2013-2014学年度四年级和八年级的数学、体育和班主任老师。
今年是国家第一次对体育与健康进行监测,监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为确保我区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郭虎厅长亲自给盐池县、海原县县长写信,叮嘱高度重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衡鸣对今年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盐池县、海原县分别制定了本县的监测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教育局局长为主任的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县的监测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监测过程中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国家视导员对监测工作进行了巡视。盐池县、海原县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一是对监测工作人员进行多轮次培训,规范了监测操作程序和操作流程。二是坚决执行监测工具的保密要求,严格按照高考保密程序管理监测工具,做到监测前、监测中、监测后的全方位保密;三是对本次监测工作进行了大力宣传。各样本县积极宣传了开展质量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样本校制作了公示栏,第一时间张贴了被抽样学生名单,并公布了《监测实施现场的程序与要求》、《监测工作人员守则》、《监测生守则》和举报电话。
在自治区教育厅、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统一协调下,经过国家视导员的精心指导和样本县、样本校的大力配合与支持,我区所有监测点均未出现任何异常,圆满完成了201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教育厅督导室
2014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