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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通知

李想2014年12月3日30分钟886 次阅读

  各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和《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12〕10号)精神,按照《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6号)和《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管理规定》(粤教继函〔2014〕47号)有关要求,我省2014年继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为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培训质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采用竞争性申报的方式,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幼儿园教师达标工程项目

  1. 2014年农村幼儿骨干教师培训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培养一支具有良好师德和专业素养,适应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广东省2014年计划培训农村幼儿骨干教师2000人。培训时间14天,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培训,以理论学习和问题研讨为主;第二阶段为跟岗实践;第三阶段为交流总结。培训计划在2014年12月底完成。项目培训费、资料费及住宿费按不高于350元/人/天的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下同)予以补助,由省财政据实核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2. 2014年幼儿教师全员培训课程建设

  为满足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2014-2015年计划开发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地方校本课程30-40门,课程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2012〕1号)为依据,以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为导向,以专业能力和师德培养为主要内容。由省财政按照3-5万/门的标准给予补助,用于课程资源建设、专家评审等开支。

  幼儿教师全员培训课程征集对象为广东省特级教师、高校学前教育专家、幼儿园名园长名教师等。

  3. 2014年园长高研班

  为培养一批具有研究能力的幼儿园骨干园长,2014年计划培训幼儿园园长100人,培训对象为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的园长。培训跨时一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理论研修,主要包括专家讲座、园长论坛、小组讨论、论文指导等内容;第二阶段为园际交流与跟岗实践;第三阶段为省外教育考察和论文交流。集中研修不少于18天。项目的培训费、资料费及住宿费按不高于35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由省财政据实核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4. 2014年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条件保障、培训能力建设

  子项目: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者培训项目

  为提升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者队伍的专业素养,提高培训管理的能力,2014年计划培训100人,培训对象为园长、教师培训基地负责人及各地幼教专干。主要采取专家讲座与小组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现场体验相结合的培训形式。集中培训时间10天,计划在2014年12月底完成。项目培训费、资料费及住宿费按不高于35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由省财政据实核拨给项目承担单位。

  (二)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

  1. 2014年英语、书法骨干教师培训

  子项目(1):农村英语教师培训

  为提高农村中小学英语教师的听、说能力和教学水平,2014年计划举办四期农村英语教师培训班,每期100人,共400人。通过与美国、英国大学教师志愿者组织合作,为我省农村英语教师送培下乡。培训为期14天,采取全封闭、全外教、全英语环境的培训模式。省财政按不高于35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补助,并据实核拨给项目承担单位;不足部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

  申报机构除符合基本条件(见第二点,下同)外,还需具有欠发达地区英语学科教师培训经验并能有效整合高校、外教资源。

  子项目(2):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

  为提高我省初中、小学书法骨干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2014年计划与省文联联合举办以“翰墨薪传”为主题的书法骨干教师培训班,培训我省初中、小学书法骨干教师共400人。培训时间7天,采取集中面授及成果交流相结合的模式。经与省文联协商,由省财政按不高于35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补助,并据实核拨给项目承担单位;不足部分由省文联承担。

  申报机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省级书法骨干教师培训经验并能有效整合高校、地市培训资源;培训方案适用于初中、小学书法骨干教师,科学可行。

  2. 2014年农村教师置换培训

  2014年计划组织实施师范生顶岗实习置换培训项目,目标在于强化高校师范生教育实习环节,化解农村教师工学矛盾,提高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培训对象为我省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乡镇以下(含乡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数2000人,培训时间20天,采取集中面授和名师指导相结合的培训模式。项目培训费、资料费和住宿费按不高于350/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由省财政据实核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3. 2014年农村教师、校长跟岗学习

  子项目(1):中小学校长省内挂职锻炼

  2014年计划组织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校长200人挂职锻炼,培训时间21天。采取理论研修、基地学校挂职锻炼和项目总结、成果展示相结合的培训模式。通过挂职锻炼,提升校长的领导力,搭建欠发达地区与珠三角地区的互动平台,发挥名校长引领示范作用,提高欠发达地区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本项目由省财政按不高于350/人/天的标准给予补助,并据实核拨到项目承担单位;经费主要用于实践基地指导、场地资料和学员住宿补助等开支。

  申报机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承担中小学校长挂职锻炼培训的经验。

  子项目(2):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

  2014年计划组织150名广东省中小学校长赴江苏、浙江两地跟岗学习,培训时间21天。采取理论研修、基地学校挂职锻炼和项目总结、成果展示相结合的培训模式。通过跟岗体验,提升校长的领导力,搭建校长专业成长的互动平台,促进校长专业成长,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由省财政按不高于350/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并据实核拨到项目承担单位;经费主要用于实践基地跟岗、专家指导、场地资料和学员住宿补助等开支。

  申报机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赴省外跟岗学习培训的经验,并能有效整合高校和省外培训机构资源。

  4. 2014年中小学教师课程资源项目

  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依据《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参照《“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建设一批符合广东基础教育实际,贴近一线教师教育教学需求的优质培训地方特色课程。项目拟分学科(领域)、分学段开发培训课程,计划2014-2015年各学科开发3-6门课程,其中名师讲堂课程比例为三分之二(2-4门),专题讲座课程比例为三分之一(1-2门)。项目经费由省财政按3-5万元/门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中,名师课程每门3万元、专题讲座每门5万元),由省财政据实核拨到项目牵头单位,主要用于课程资源建设、专家评审等开支。

  申报机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平台并符合《广东省教师远程培训机构资质条件》,近三年承担开发且已用于广东省远程培训项目的课程不少于10门,使用对象不少于1000人次。

  5. 2014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

  子项目:“京苏粤浙”中小学卓越教师高端研修

  2014年计划培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共30人,培训时间56天,采取京苏粤浙四地联合培养模式,网络协同、研训一体,跨地区、分阶段进行。通过培训,学习借鉴四地名师先进教学理念,聚焦课堂、探究难点问题,并在交流实践中形成研究成果、提炼教学风格,使骨干教师成长为能够引领教育教学改革的卓越教师。项目培训费、资料费及住宿费按不高于35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由省财政据实核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申报机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组织过与北京、江苏、浙江等跨地合作培训的经验,并能有效整合高校、实践基地和教师培训机构资源。

  6. 2014年校长高研班、任职资格等专项培训

  子项目(1):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

  为全面提升中小学校长领导力,培养一批具有教育家素养和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研究型校长,今年计划继续举办三期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其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两期(各50人,共100人)、高中校长高级研修班一期(50人),共培训150人。培训对象为参加过任职资格和提高培训,具有较强办学治校能力的中小学校长。研修周期为一年,分为院校理论研修、学员所在学校问题诊断、省外或境外研修、课题研修及结业答辩等四个阶段,集中面授时间不少于30天。项目培训费、资料费及住宿费按不高于35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由省财政据实核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子项目(2):公办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要求,今年我省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从形式到内容进行改革试点,重点突出实践环节,旨在提高校长履职能力。今年计划举办三期公办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试点班,其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50人),初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50人),高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50人),共培训150人。培训采取理论专题学习、跟岗实践、案例分析、考试考核、结业答辩等形式,集中面授时间不少于45天。项目培训费、资料费及住宿费按不高于35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由省财政据实核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子项目(3):民办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项目

  为提高民办中小学校长的履职能力,今年计划举办二期民办小学校长(各50人,共100人)和一期民办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50人),共培训150人。培训采取理论专题学习、跟岗实践、案例分析、考试考核、结业答辩等形式,集中面授时间不少于45天。项目培训费、资料费及住宿费按不高于35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由省财政据实核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项目申报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要求培训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能体现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应知应会”的要求。

  子项目(4):北京、江苏、广东三地合作举办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

  2014年计划培养中青年骨干校长50人,北京、江苏、广东三地跨区域培训各15天,培训时间共45天,采用理论研修、研究指导和实践体验相结合的培训模式。通过与国内基础教育领先区域的联合互动,使参训校长能够跨区域“深入名校、贴近名校长”,共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下学校和校长的先进的办学经验,共同探究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搭建三地教育交流合作发展平台。由省财政按不高于350/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并据实核拨到项目承担单位;经费主要用于专家指导、资料费和学员住宿补助等开支。

  申报机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组织北京、江苏、广东等跨地合作培训的经验,并能有效整合高校和培训机构资源。

  7. 2014年高中教师职务培训

  为提升我省高中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2014年计划分两批培训欠发达地区高中教师共7.2万人,采取远程加校本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培训54学时。对完成规定学时并考核合格的欠发达地区高中参训教师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远程培训培训费标准(4元/学时)的50%给予补助(另50%由各市、县统筹),人均补助108元,由省财政据实核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申报机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如下条件:近五年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培训平台具备承担大规模远程培训任务的能力;具有专业教学辅导团队和丰富的课程资源;培训方案能体现网络研修和校本培训相整合的要求。

  8. 2014年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条件保障、培训能力建设

  子项目(1):中小学校长培训者培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的要求,发挥省校长培训基地负责人及中小学校长工作室主持人两支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校长培训的质量和水平,2014年计划组织培训基地负责人、工作室主持人共133人进行培训者培训,培训时间10天,采取主题研修、案例教学和交流分享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项目培训费、资料费及住宿费按不高于35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由省财政据实核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申报机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省级校长培训者培训工作经验。

  子项目(2):广东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人研修班

  2014年计划培训我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人共150人,培训时间4天,采取集中研修和现场交流分享的培训模式进行。通过培训,提高我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人的培训管理能力和模式创新能力。项目培训费、资料费及住宿费按不高于35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由省财政据实核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申报机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国家级或省级教师培训者培训工作经验。

  子项目(3):校本培训示范校骨干和远程培训

  为建立和完善校本网络研修平台,探索网络研修与校本培训整合的培训模式,建立和健全校本培训常态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作用,推动我省校本培训工作的可持续发展,2014年计划组织371所省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全体学科老师实施校本培训与网络研修整合培训。项目采取示范学校骨干先行,示范校全员跟进的方式推进。骨干培训对象为371所省校本培训示范学校的校长、教研组长和信息技术老师各一名,共1100名,培训6天,通过集中面授,掌握混合式研修技术,提升校本研修设计、组织和专业指导能力;骨干培训的培训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由省财政按照35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并据实核拨。网络研修培训对象为示范校全体学科老师,共30000人,采取网络研修和校本培训整合模式,培训54学时;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远程培训培训费标准(4元/学时)的50%给予补助(另50%由参训学校统筹),人均补助108元,由省财政据实核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申报机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达到如下条件:

  ①开展过省级校本培训与网络研修整合培训的省内高等师范院校或省级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机构。

  ②能有效整合高校、校本培训示范学校、网络研修平台和一线课程资源等,具有校本培训网络课程资源,能体现教育部教师司《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实施指南》的相关要求。

  子项目(4):2014年香港普通话教师来粤培训

  为提高香港教师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及普通话教学专业水平,启发学员探索并建立适合香港学生的普通话教学模式及学习策略,根据省教育厅与香港特区教育局协议,2014年计划培训香港普通话教师共40人,培训时间21天,采取集中面授的培训模式。项目培训费、资料费及住宿费按不高于35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补助,由省财政据实核拨给项目承担单位。

  申报机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港澳地区普通话教师培训经验,培训方案适用于香港普通话教师培训,针对性强,科学可行。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幼儿园教师达标工程项目基本申报条件

  1. 设有学前教育专业的省内高等师范院校、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或省级幼儿教师(或园长)培训机构;

  2. 能有效整合高校、实践基地和市县幼儿教师培训机构资源,有组织开发相应课程建设经验,社会认可度高;

  3. 培训方案符合项目要求,针对性强,科学可行,能体现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要求;

  4. 拥有承担省级教师培训的优质师资团队及教学设施设备,能提供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后勤保障条件;

  5. 具备较强的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运用能力,管理制度健全,能够提供对培训人员的后续跟踪指导。

  (二)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基本申报条件:

  1. 承担过国家级、省级中小学教师(或校长)培训的省内高等师范院校或省级中小学教师(或校长)培训机构;

  2. 能有效整合高校、教师(校长)培训实践基地和市县教师培训机构资源,有组织过相应课程建设经验,社会认可度高;

  3. 培训方案符合项目要求,针对性强,科学可行,能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要求;

  4. 拥有承担省级教师(或校长)培训的优质师资团队及教学设施设备,能提供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后勤保障条件;

  5. 具备较强的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运用能力,管理制度健全,能够提供对培训人员的后续跟踪指导。

  三、工作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培训机构和有关高等院校根据项目类别及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条件自愿申报,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但培训机构和高等院校不得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

  (二)组织评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对通过前置审核的项目申报书和培训方案进行评审;对培训条件进行考核,必要时到实地进行审查核实,综合专家组择优推荐意见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三)项目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推荐名单,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和省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公布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公布各培训项目的承办单位,向项目承担单位下达培训任务。省财政厅根据《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项目经费据实核拨给项目承担单位。

  (五)项目实施。项目承担单位按项目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根据项目要求及自身优势制订具体可行的培训方案。申报材料应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承训机构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培训方案实施与效果、管理服务、学员满意度等进行评估。考核采取培训单位自评与学员评估、专家评估、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培训单位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三)各培训机构要制订培训经费管理办法,规范经费支出,保证经费的使用效益。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的要求,我厅将会同财政厅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经费使用绩效评估考核。

  (四)各培训机构要制定相关制度,严格审核培训对象资格条件。根据《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管理规定》(粤教继函〔2014〕47号),非全员培训项目培训对象的遴选采取校(园)长、教师申请,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后统一上报。各承办机构应对各地报送的学员资格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参训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八份)于2014年11月28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djjz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高校或培训机构申报XX项目材料)。

  (二)按照《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项目须同时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完成申报。请申报单位按下述办法进行网上申报。

  广东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网址为。具体操作办法如下:在IE浏览器中打开广东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访问“网上办事”→页面右上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 →“用户登录”→“注册”,选择“单位注册”,按照要求填写资料(红色星号标记的栏目必填,请注意页面上端的“注册须知”。填写数据资料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上,格式和精确性无统一要求,方便记忆、能够识别即可),接着点击页面左下侧“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后进入“我的事务”,点击页面左侧“我要申请”下面的“新的申请”,在“项目名称”中逐步找到并单击打开“强师工程专项资金”→进入具体申报项目界面,单击页面左侧的“在线申办”并填写信息;申报金额据实填写,实施年度填写:2014年,项目名称填写:所申报的具体子项目→上传附件→提交,完成申报。

  联系人:李霞、邵毅,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7067;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

  附件:

  广东省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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