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光兴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班上要求全力做好云南中职学生资助工作
12月2日,为期一天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班在昆开班,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宋光兴前往培训班现场看望了362名学员,并就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提出要求。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建斌围绕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作开课首讲。
本次培训,旨在讲授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对学籍管理、资金发放和监管、相关纪律等工作提出要求;进行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经验交流。
宋光兴在讲话中指出,自2007年国家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来,云南省不断完善地方配套措施,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极大鼓舞了初中毕业生就读中职学校的热情,增强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中职教育不断壮大和发展。截至2013年12月,全省共有中职学校301所,招生21.96万人,在校生规模59.52万人,与资助体系建立前的2006年在校生36.23万人相比,增加了23.29万人,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在校生普职比达到1﹕0.81。
宋光兴在讲话中认真分析中职学生资助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后,对全力做好我省中职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学生资助工作责任。各级教育部门都要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资助管理工作,有固定的专门的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把学生资助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相关工作人员及教师的年度工作考核,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奖惩。
二是加强政策学习,注重中职资助政策和工作研究。各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人员要加强培训,认真学习各项资助政策,全面掌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相关政策的内容和要求。要注重中职资助政策和工作研究,及时总结分析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经验和新问题,加强资助育人的案例搜集与理论思考,促进中职资助政策的全面落实,充分发挥中职资助政策的育人效果。
三是加强规范管理,严格学生资助工作程序。今后,各州、市教育局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准确把握资助对象和范围,加强学籍和资助信息的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坚决执行学生资助公示制度;国家助学金资助卡制度;建立学生资助专门档案制度;严厉查处虚报学生学籍,严禁擅自调整资助范围,降低资助标准,重复领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资助工作责任追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主动承担起学生资助监管责任,将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日常重要工作,使其常规化、常态化和制度化。要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广泛了解学校工作情况,并做好督查痕迹管理,按时上报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各州市教育局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教育、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管责任,紧密合作,齐抓共管,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
五是加强自律,严格要求,防微杜渐。在中职学生资助工作中,各级教育管理工作者和各类学校负责人,要加强第一责任人的业务培训和管理,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纪意识,牢固树立自律意识,对自己从严要求,千万不能逾越法纪红线,杜绝套取国家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和危害。
六是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资金等惠民政策的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做好资助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中职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夯实基础。
临沧市教育局、大理州教育局、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在培训课上分别作学生资助工作经验交流。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监察室、民办教育处负责人分别就各自分管方面的工作进行授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