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新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2014年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2月1日至12月9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郑伟霞,020-37628162;传真:020-37627986。
附件:
附件1:2014年新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xls
附件2:2014年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专项资金分配表.xls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