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关于2014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省级项目承担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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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省级项目承担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李想2014年12月8日2分钟907 次阅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省级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4〕53号)要求,经培训机构申报,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拟确定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华南师范大学为2014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省级项目承担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对上述承担单位及所承担的任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承担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反映。反映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署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020-37627067(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提升工程省级项目承担单位评审结果.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