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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在我国首个“宪法日”开展普法宣传活

汪希林2014年12月10日2分钟452 次阅读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宪法日”,同时也是第14个“全国法制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精神在广西师范大学校园中的传播,法学院于“宪法日”当天在雁山校区桃园餐厅门口开展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法制校园”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向学生发放普法宣传单、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宣读宪法条文、签名留言法律知识微采访等系列活动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师生对宪法和法律的了解,培养“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法律咨询点,邀请研究生为大家答疑解惑,以期达到运用法律手段来帮助他人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活动还充分结合校园中发生过的“宿舍推销”、“中奖诈骗”、“招工诈骗”等案例,精心编排了法制宣传小品,以诙谐的方式展现给在场的师生,提醒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同时也要提高法律意识。

  “我的感触很深,通过这个活动,我了解到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提高了自身的法制意识。”参与普法宣传活动的外国语学院学生农华婷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