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关于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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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李想2014年12月15日9分钟611 次阅读

  粤教思〔2014〕7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水平,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申报

  (一)课题类别。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二)选题范围。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高校就业指导工作、高校学生助学工作、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等7个领域。题目自拟。

  (三)申报条件。申报者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岗专职人员,其中“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课题只限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2013年度以前的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在以往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中有不良学术诚信记录的,3年内不得申报此项课题。

  (四)拟立项数量。立项课题70项,其中重点课题25项,一般课题45项。

  (五)本年度科研课题向实践类课题倾斜。

  积极鼓励能够反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趋势新水平,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立足广东,体现地方特色,突出实践性的项目参加申报。积极鼓励“教师牵头、学生参与”的团队实践模式,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象的能动作用,课题研究由师生团队承担,使研究过程与教育过程相融合。鼓励整合全省或区域高校和社会资源开展课题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所在学校能提供经费资助的项目。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项目申报

  (一)项目要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项目以学校为单位、以学校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二)项目内容。主要针对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突出问题。鼓励高校领导亲自抓调查研究,抓突破重点难点,从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改革创新、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素质、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壮大高校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深化实践育人机制、关注学生健康成长、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等方面选题,打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题目自拟。已经形成经验、取得成效的工作原则上不选为“创新项目”。

  (三)项目管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项目实行学校领导主办、业务部门支持的工作机制。项目负责人要带头研究并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建立项目工作台帐,明确具体承办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各高校要为项目安排专项资金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研究论证、规划分解、组织实施等工作。优秀项目研究成果将在全省高校推广。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包括六个环节: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组织初审并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人员核查申报表真实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省教育厅批准并公布最终立项名单。各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向所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岗专职人员公开课题申报信息,指导课题申请人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书》(附件1)。学校要按有关要求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统一报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本次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请各申报学校注意申报项目的质量,适当控制申报规模,每所本科院校不超过12项,每所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8项。

  2.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项目,由各高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研,选定创新项目,明确项目的目标、责任人、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填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报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每校限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材料采用A4规格纸张,由申请人填写,学校初审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一式2份连同《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一览表》于12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由学校集中报送。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三)在线填报。本次课题的评审工作将在线进行。请各校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的人员登陆: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szky.scnu.edu.cn,为本校申报人开通在线填报账户,再由申报人在线填写申报书,填写完毕后,提交本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管理员。各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管理员应在12月30日前审核完毕并在线提交。该系统开通了“审批进度查询功能”。请各校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员登记表》(附件3,每校限1人),并于2014年12月20日前报信息系统管理员处,由信息系统管理员为各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员提供账户密码。

  (四)联系方式。申报材料可邮寄、交换或直接送至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1511房,邮政编码:510080。联系人:周中桅,联系电话:020-37627462,E-mail:gdgxszk@163.com;信息系统管理员:王翠榆,联系电话:15626296793,sjx03@scnu.edu.cn)。

  (五)课题申报人员要认真对待申报工作并具备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研究的时间、精力及其他相关条件。省教育厅将根据《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课题管理,建立相关通报制度。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由广东省教育厅撤销其课题,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

  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书

  附件1.doc

  2.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表

  附件2.doc

  3.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一览表

  附件3.doc

  4.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员登记表

  附件4.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