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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李想2014年12月15日3分钟244 次阅读

  粤教师函〔2014〕142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4年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广东省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高级讲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22号)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的要求,现对通过高、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和网上公示(附件电子版可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网站下载)。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出,所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投诉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地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地区或学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14年12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联系人:魏长松,李晓玲;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6971,37628623。

  附件1:2014年中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zip

  附件2:公示文稿样式.doc

  附件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