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下午,校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韦勇书记主持会议,武耀廷校长、曹瑜副书记、过建春副校长、廖民生副校长等参加会议。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瑜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纪律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主要内容、《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央海南省第六届纪律委员会四次全会的主要内容、中纪委王岐山书记和省纪委马永霞书记的有关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省委的部署上来,全面把握四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坚决遏制住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常抓不懈,防止“四风”问题的复生反弹,为推进依法治校提供强有力保证。
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价值观,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办事,按纪律办事,按法律办事。
韦勇书记、武耀廷校长、曹瑜副书记、过建春副校长、廖民生副校长等分别发言,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纪委副书记王布宏传达《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暂行办法》。校级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制,分别谈各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
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对“一岗双责”的检查。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依法治校,依法工作,防止腐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会后将以上学习文件转发到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求中层以上干部认真组织学习,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制定防范措施。近期,请有关专家来学校作专题报告,组织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学习等。
参加会议的还有吴健、王布宏、郭万洲、王亮等。
(责任编辑/罗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