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关于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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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的公示

李想2014年12月22日2分钟885 次阅读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经与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协商(以下简称促进会),我中心拟委托促进会承办我省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等相关工作。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委托促进会实施项目。

  一、合作项目、时间

  委托项目: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

  时间: 2015年1月1日 --2015年12月31日

  二、项目费用

  档案管理服务费共192000元,用于补助促进会人工费用。

  三、公示时间

  2014年12月18日至12月26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14年12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人,否则不予受理。

  四、受理部门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三楼(邮编:510080),联系人:吴小明,电话:020-37626415。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