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预安排新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2月18日至12月26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郑伟霞,020-37628162;传真:020-37627986。
附件:
附件1(预安排-新建).pdf
附件2(预安排--建设维护).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