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龙少锋在八号楼学术报告厅,主持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我国十大法学家之一、法理学泰斗李步云先生,应邀来我院作了一次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全体学院领导、副处以上中层干部、社科部思政课教师共80多人参加会议。
李步云先生现年81岁,法理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博士生导师。在中国法学界是个响当当的人物,这不仅因为他是曾经三次为中央政治局讲授法制课的课题组成员,曾到50多个省部级单位给领导人讲法制课,还因为他在我国最早提出了法治和人权的思想,并推动二者写入宪法,因此被人誉为“敢开第一腔”的法学家。
李步云先生高屋建瓴,从理论高度阐述了我国从法制走向法治的轨迹与发展路径,对中国法治建设娓娓道来,如数家珍,字字珠玑,旁征博引,从理论和实践上说明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可能性、必然性与现实性。
李步云先生高度评价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他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法制建设拨乱反正,党的十五大是第一个里程碑,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是第二个里程碑,开启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时代,顺应了时代潮流,顺应了党和人民期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从法制到法治,一字之差,中国走了二十年!” 李步云先生说,1979年他第一次明确提出我国应实行依法治国的方针,并拉开了法治论、结合论、取消论三大派的论战,这场论战持续了20年,随着党的十五大的召开而终结。他同其他学者一道,对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起了重要作用。1995年,司法部选中李步云为中央政治局讲法制课,题目是“关于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李步云进行了试讲并建议把题目改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认为一是原来的题目太长,二是“法制”要改为“法治”。最后没有改,这次课由他的同事王家福来讲,但李步云仍是主要成员。1998年8月,他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制专题讲座。令他高兴的是,这次他坚持的将“法制”改为“法治”,得到了领导人认可。
“法制与法治有重大区别”,李步云说,有些主张取消法治论的人认为,法制和法治是一回事。但“法制”是指法律制度,人治、专制时也有法制。而“法治”则是一种治国方略,与人治是根本对立的。
李步云先生指出,谈法治必须要有宪政,没有宪政,则法治不成立。宪政的实质内容是民主、法治、人权,三者缺一不可。
最后,李步云先生针对自己的学术研究,深有感触地说,知识分子要讲真话,绝不说假话。
龙少锋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今天李步云先生的报告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大家很受启发和教育。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通过这个报告会,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不断提高学院管理和建设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