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思函〔2014〕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部署要求,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创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的实施方案》(粤宣明电〔2014〕88号)和《关于命名广东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的通报》(粤宣明电〔2014〕8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示范点现场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4年12月29日14:30—17:00,在广州市东风东路小学召开,会期半天,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6号。
二、 会议内容
宣传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小、落细、落实,深入推进我省大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参会人员
1.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分管德育工作副局长;
2.广东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示范点主要负责同志(示范点名单见附件1);
3.广州地区公办高校、广东白云学院和广东培正学院分管宣传思想工作校领导;各有关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学校名单见附件2),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分管德育校领导;
4.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妇联、团省委等省直有关单位职能部门负责同志。
四、会议议程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4:30-15:40):参观18个学校示范点及广州市教育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果展、参观东风东路小学开展核心价值观进课堂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
第二阶段(15:40-17:00):交流会
1.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广州市东风东路小学、广东省普宁市华侨中学、广东黄埔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等5个学校示范点单位作交流发言,每人发言8分钟;
2.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领导讲话。
会后,请各学校示范点领回示范点牌匾。
五、会议报到
12月29日14:10,到东风东路小学报到,车辆停放自行解决。
六、其他事项
1.广州以外地区需要住宿的参会人员请于12月29日全天在广州市东山宾馆大堂办理入住,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44号 (近王府井百货),前台电话:020-87773722。
2.参会人员的食宿费由会议主办方承担,往返的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住宿和用餐情况请在回执中注明。司机食宿自理。
请各参会单位于12月24日(星期三)前将会议回执报省教育厅,各地市教育局负责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各示范点。请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等发言单位同时将发言材料(注明发言人员)发送至电子邮箱:gdzzdy@126.com。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联系人:汪芸,电话:020-37627818,13450363962,传真:020-37628205。
附件:1.广东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示范点名单
附件1.doc
2.中职参会学校名单
附件2.doc
3.现场经验交流会回执
附件3.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