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瓜弄小:深入学习宪法知识 积极参与知识竞赛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校积极参加由上海市法宣办组织开展的“上海市宪法知识竞赛”。通过此次竞赛活动,宣传和普及宪法知识,在学校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一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我校在接到通知后,把组织参加好活宪法知识新媒体竞赛活动视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层层落实。首先是召开文明组组长会议迅速下发通知要求,要求各文明组组长明确活动意义,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形成气氛。我校各文明组积极组织开展了文本学习。并要求各文明组组织好竞赛活动(全校在岗教职工39人参加了竞赛活动),及时上报参与活动情况,进一步调动职工通过互联网、微博等新媒体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通过本次活动,使得教师们了解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开展宪法意识、宪法观念、宪法权威的宣传教育活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进一步明确从“法制宣传日”到“宪法日”的升级,并不是后者取代前者,而是在“法制宣传日”的基础上,突出宪法的权威,以利于在整个社会营造出尊宪、守宪和护宪的氛围。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行政。宪法不仅是“众法之法”,也是“根本大法”。宪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和不容置疑的权威与尊严,如果宪法不被信仰,法治必然是无源之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