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茂名市等39个镇(街道)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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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茂名市等39个镇(街道)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的决定

李想2015年1月4日2分钟262 次阅读

  粤教督〔2014〕58号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试行)》(粤教督〔2012〕15号),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验收并公示,决定授予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等39个镇(街道)“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等39个镇(街道)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作为新的起点,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巩固和发展教育创强成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面提高教育综合实力,推动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和内涵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教育强镇(街道)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31日

  广东省教育强镇(街道)名单

  (共39个)

  茂名市(3个)

  电白区黄岭镇、罗坑镇、望夫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