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2237名农村学校教师兑现生活补助
近日,笔者从雷波县教育局获悉,该县财政拨出5551902元作为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专项经费,合并上级补助资金5601600元,共计11153502元,对辖区内符合享受条件的193所农村学校2237人次的教师兑现了2014年的农村教师生活补助。
据了解,补助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向村小学和教学点倾斜,不吃大锅饭、不搞平均主义。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综合考虑教师任教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分不同档次进行补助。发放对象为全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包含特岗教师和代课教师。不含该县教师进修校、教研室、教仪站、雷中、民中、城小、县幼、锦幼、黄琅幼儿园的教师),离退休教师不在补助范围。以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学校的分类为参照,全县享受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的193所乡(镇)学校共分为五类,一类学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1元,二类学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61元,三类学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21元,四类学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81元,五类学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61元。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计发。
该县教育局局长李光富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操作行为,认真查对核实,确保发放对象真实准确,真正把生活补贴发放到每一位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手中,要防止和杜绝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对在确认和发放工作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对有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作严肃处理。
